□市民声音
信息还应更全面 评判还应更规范
“有些个人信用污点,也不全是市民的错。”市民徐先生以自己的事例,呼吁各方在使用个人信用报告时,不能仅凭一两项数据就否定一个人的全部。
徐先生称,一位朋友推销信用卡,自己碍于情面办了一张。由于第一年没有使用,所以没有去管它,谁料被告知拖欠了300元年费,拖欠记录还进入个人信用报告。在还清年费后,隔一段时间又被告知拖欠了5角6分钱,又被记录进个人信用报告。此后他向银行申请个人房贷时,银行认为他恶意拖欠,决定不提供贷款。
徐先生称,他各方奔走了一年多,最终才获得贷款,“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应该调查详细一点,区分各种情况,多给个人一点发言权。”
市民姜先生也有同感,他认为,一个人的信用与很多方面有关,在银行借款只能是其中一方面。银行只是一个商业机构,如果只凭银行记录就能影响到一个人找工作等其他社会活动,不太公平。如果今后各种社会事务都需要审查个人的信用档案,那么就应该有一个中立的机构来裁判,而不能仅凭一家之言就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