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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玛克 王者强势回归
http://rich.online.sh.cn 2010-05-10 09:28

   

    201057号,美国C-MARK公司在上海延安饭店成功主办“王者强势回归”新闻发布会,会上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介绍了这次回归带来的最新产品,介绍了音响界传奇人物龚立先生;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一德律师做了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讲话,上海谱尔音响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周律师做了关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讲话,会上记者们踊跃提问,其中一些敏锐问题得到现场律师的解答。

    

    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媒体23家,律师单位5家,终端用户代表2家。

    

    23家媒体包括:

    深圳中投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金思奇广告有限公司  思奇商情

    上海现代音响技术

    北京电视电声杂志社  电声技术

    广州英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电器沙龙

    慧聪商情

    武汉天晟广告有限公司

    

    文汇报

    第一财经日报

    上海日报

    上海证劵报

    上海新闻晚报

    上海日报

    上海东方早报社

    上海奥信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北方周末报  华东新闻中心

    今日信息报

    扬子晚报

    长江商报  编辑部  经济部

    楚天金报  营销策划部

    荆楚网  荆楚网新闻部

    武汉晚报  经济部

    

    5家律师包括:

    David & Raymond Patent Group

    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大卫雷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大卫雷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

    

    2家终端用户包括:

    上海前线捷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飞越彩虹娱乐有限公司

    

    主持人讲稿:

    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美国C-MARK公司“王者强势回归”新闻发布会。首先我来介绍一下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单位,在我介绍时,希望各位能站起来大家相互认识一下:

    

    曾任深圳特区报主任长达10年,影响力涵盖互联网协会,凤凰卫视,《经济导报》,演艺行业协会及相关网站合作等,现为深圳中投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景卫先生

    上海金思奇广告有限公司 思奇商情 李琦女士

    上海现代音响技术主编 张国樑先生

    北京电视电声杂志社 电声技术 侯莉女士

    广州英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电器沙龙 陈景文先生

    慧聪网

    

    文汇报 钟慧女士

    第一财经日报 王如晨先生

    上海日报 朱申申先生

    上海新闻晚报 楚怡俊先生

    上海证券报 张韬先生

    上海东方早报社 是冬冬先生

    上海奥信传媒有限公司 张玉森先生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杨宵敏先生

    北方周末报 华东新闻中心主任 陈水生先生

    今日信息报副主编 石竹先生

    扬子晚报主任 吴胜先生

    长江商报编辑 尹磊先生

    长江商报 经济部 邹茂林先生

    武汉天晟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阳先生

    楚天金报 营销策划部 夏微漪女士

    荆楚网主任 柯冬林先生

    武汉晚报   程倩女士

    

    上海前线捷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冲先生

    浙江飞越彩虹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 汪浩先生

    

    现在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到场的特邀嘉宾:

    

    David&Raymond Patent Group代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MBA,深圳市大卫雷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陈日辉先生

    

    中国首位知识产权战略学博士后。曾工作于北京大学、中央国家机关、大型国有企业,目前兼任中国企业家战略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首席咨询顾问、中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致公党北京市委专门工作委员会顾问,是2008年奥运会北京地区律师界唯一一名奥运火炬手,2009年被北京市委组织部列为局级干部候选人,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一德先生。

    

    上海大卫雷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张超先生

    

    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周学瑜先生

    

    美国C-MARK公司驻亚太地区负责人:龚立先生

    

    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海笑先生  邱立先生

    

    1993年,美国C-MARK公司首次进入中国,其产品就以优秀的品质被消费者认可,当年美国C-MARK公司产品具有的超高性价比,撼动了进口音响价格的体系。

    

    1994年,美国C-MARK公司成功支持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的专业音响系统,并受到高度赞誉,之后美国C-MARK公司产品开始响遍大江南北。金玛克、银玛克,西玛克已经是大大小小音响公司讨论的中心话题了。

    

    1996年美国C-MARK公司创始人龚立先生得到美国总统克林顿先生接见,无疑是总统先生对C-MARK公司力拓国外市场的肯定。同年,龚立先生也得到了美国华盛顿州州长骆加辉先生的接见,并给与肯定。

    

    到1999年初,美国C-MARK公司的产品几乎已经占领80%国内专业音响市场,其市场影响力大家可想而之,可以说是美国专业音响的精髓在中国开花结果。

    

    19993月,C-MARK商标被国内公司“幽默”的注册了,为什么用“幽默”这个词呢?其实这中间有很多的故事,我在这就不说了。后来的一切完全变了质,美国原装C-MARK产品不能进入国内,而大量自称美国C-MARK的假货在市场中横行,当年大量美国C-MARK在中国的广告资源,特别是94年的中央春节联欢晚会,被假货制造者所利用......记得当年美国C-MARK公司网站上曾写过这样一句话:一个名牌就这样被毁……

    

    也许最混乱的年代已经过去,美国C-MARK公司经过10多年的等待,今天终于强势回归!美国C-MARK公司的“西玛克”将再造辉煌!

    

    

    音响界传奇人物龚立介绍:

    

    龚立,专业音响传奇人物,C-MARK创始人。

    

    大学毕业后,独自投奔深圳,20多岁就身挑重担,将一家快要破产的国营企业救活,使1000多万的国有资产得以保全,20多岁!1989年!

    

    走出国门前,龚立领导的深圳环球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具有很大规模的专业音响、灯光、乐器代理商,其位于深圳市中心的环球商业中心2000平方米大卖场,每天的租金就要一万元,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当年的深圳环球琴行被评为深圳10佳企业!

    

    龚立先生,你能告诉我们:你是怎么想到C-MARK的?这是很多人想要知道的。

    

    C-MARK的诞生,将龚立的事业推到另一个高峰。

    

    记得当年有人告诉人在美国的龚立,你在国内的C-MARK商标被别人拿去了。龚立并没有觉得奇怪,就像他代理的众多美国音响品牌一样,总有一天会被别人拿去。

    

    对音响的热爱,让龚立先生几乎忘了商业竞争的残酷,他甚至认为:没有关系,只要得到C-MARK商标的人能够将它做大做强,发扬光大,只要大家都来参与专业音响的推广,就是好事。

    

    人在美国的龚立开始接到国内用户的抱怨,C-MARK产品质量越来越差……

    

    是站出来的时候了,美国C-MARK公司生产的产品不是这样的!

    

    周律师讲话

    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说明

    我们知道,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包括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检验合格证明等等。

    作为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作为执业律师,有责任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在我国,一直以来有这么一种现象,在有些报纸或杂志上面,一些商家为了销售其产品吸引客户,将国产商品当做进口产品来宣传,号称产自欧美,但其产品包装上面没有相应的外国产地,没有中文标示,没有进口许可证,以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意图获取不法高额利润。类似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此举既是对相关企业合法权益的损害,更是对广大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消费者一方面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另一方面一定要有维权意识,如遇到类似虚假宣传的,既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也可依法通过诉讼要求相关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作为美国C-MARK公司在大陆地区的总经销商,我们也想对广大的经销商提个醒,作为产品的销售者,我们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道重要防线,对于涉嫌虚假宣传的产品,我们销售者应当也必须尽到法律规定的谨慎审核义务,对于确实是虚假宣传的产品,我们销售者要坚决拒绝代理和销售。因为将来一旦产生问题,销售者和生产者肯定都要承担各自法律责任的。

    

    

    马一德律师讲话内容:

    

    C-MARK在美国有中英文两个商标,在中国也有两个商标:中文商标“西玛克”和英文商标。为什么有四个商标?我得到的准确信息是:美国的两枚商标为龚立先生创立和持有,中国的英文C-MARK商标最早的注册人不是龚立先生,也不是今天的商标持有者,而今天的商标持有者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这枚商标?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问题?有待于通过进一步法律认证、法律调查。

    

    中国市场中有两种C-MARK产品,一种是本土化生产,一种是进口产品。中国人存在消费怪区,第一个怪区是:只买贵的,贵的就是好的;第二个怪区是:美国的东西代表先进,美国的东西质量有保证,绝对没有问题的。这是一种消费者多年形成的消费文化,在经销者、生产者或者是制造者都抓住这个消费者文化的时候,都一定要贴上美国标签或者是贴上进口标签,价格才能高一些、质量有保障些,如果是本土生产就贴上了个低廉的、伪劣的、质量没有保障的,买的是地摊货的标签,这是一个大的市场背景。

    

    那到底是谁在制造进口产品?谁在生产本土产品?这个面纱是一定要揭开的!生产进口产品的是龚立先生,经销进口产品的是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这条主线是一清二楚的,也就是说这个品牌由龚立先生在美国创造,这枚商标是龚立先生持有,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是这个品牌在中国地区的唯一一家代理商,现在市场上出现了相同品牌的其他产品或者是其他生产商生产的C-MARK产品,因为英文C-MARK商标不在龚立先生手上,是另外一家深圳的公司持有。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不想对深圳那家公司作任何评点和任何评判,这不符合我们的目的,竞争要良性、竞争要有序、竞争要依法,竞争更要公平公正。

    

    此次的新闻发布会里有商标纠纷、竞争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既然有纠纷,就应该梳理,既然有纠纷,就应该解决,佛法中说:要面对它,要解决它。

    

    那么我们要怎样面对它、怎样解决它?这是赋予我们法律人的使命,也是赋予我们知识产权界共同面对的问题。今天就这个方面我要同新闻界朋友们共享我对“C-MARK”这个商标的认识。第一:这枚商标不管谁持有,都应该为消费者交出合格产品、有信心的产品,这是最重要的,而不能认为有了这个品牌,就掌握了财产权、掌握了财富、掌握了消费者或者赢得了消费者;品牌要经过市场的抚育、消费者的认可以及社会的宣传,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才能成为消费者信赖的品牌,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要有艰辛的付出,而不是通过所谓的“幽默”、所谓的“夺取”、或者所谓的表面看似合法,而背后有背于法律、有背于良心、或者有背于法律上的程序制度。

    

    C-MARK是国内一个正在成熟的品牌,或者是即将走向辉煌的知名品牌,这个时候就有人说:这是我发明的,这是我创造的,这是我生产的……都想来分这样的成果,而如何来分这样的成果?我个人认为应该撕开面纱,说出真相,这既是对自己企业的负责任态度,也是对社会消费者的负责任态度,更是一个企业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修养。

    

    会上问答:

    

    1、请问陈先生:美国C-MARK公司是一家怎样的公司?美国专业音响与国内专业音响有什么区别?

    美国C-MARK成立于1993年,专门从事专业音响的生产与销售,所有产品均在美国本土生产,目前推到国内的产品使用的是C-MARK创始人龚立先生1999年在中国注册的中文商标西玛克,100%原装进口美国制造,我们刚拿到中国驻美国洛杉矶总领馆产地认证。

    美国专业音响与国内专业音响有50年的差距,具体表现在生产技术、原材料等方面,如果有机会让你来听国产与进口专业音响,大家都很容易听出来谁好谁坏,会更有说服力。在市场价格方面,二者有很大的差别,普通国产与进口高端专业音响价格相差约10倍。

    

    2、请问周先生:关于94春晚,虽然过去快20年,大家还在津津乐道,深圳宝业恒说是他们做的,也有说是美国C-MARK公司做的,您能告诉我们是谁做的?

    周律师:作为专业律师,我们这样看,首先我们知道深圳这家公司成立是在1998年,春晚是在94年,所以一定不是你说的这家深圳公司,我们查到美国有家U.S.A. C-MARK Light & Audio, Inc.公司成立在2003年,也不可能是这家公司,因为时间点都不对。到底谁做的,大家用这样的方法判断,应该知道是谁做的。

    

    马律师总结周律师的回答:第一点:94年春晚的音响系统用的是C-MARK产品,这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个C-MARK产品肯定是美国产品、进口产品,也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两种情况都可以排除。这种产品在美国是谁生产?那是美国C-MARK,而刚才说美国C-MARK93年开始生产,自然而然就有了94年的产品;中国的某家代理商曾代理了这个产品,最多只是中间桥梁,把美国的产品带到中国,再带到中央电视台,就是这么一个途径(而当时的代理也不是深圳这家公司),而绝不是他制造。第二点:这个代理商曾经在美国注册过一个C-MARK公司,是在2003年,通过这个时间点就能看出来谁是这个产品的制造商。

    

    陈律师补充一个事实:03年在美国看过有个公司注册时带有“C-MARK”字样,当时美国那边律师按照注册的地址有发律师函过去,但是没有人接收,这是事实。

    

    马律师补充两点:一、刚才的记者朋友说94年中央电视台春晚的音响效果好,C-MARK产品一炮打响了大江南北,使中国的消费者或者音响爱好者知道了C-MARK这个品牌,是通过94年的春节晚会,由于这个品牌在中国走红,一定就有人想去做这个品牌,或者是说想得到这个品牌,这里有个关键点,第一:龚立先生是位中国人,是在美国创业的华裔,他不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如果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他采取这种方法就不太方便;第二:可以大胆设想,也许龚立先生那个时代曾经跟那家公司有合作,他们仅仅是代理而已,是不是因看到有胜利的果实,就想拿过来变成我是它的创造者和制造者?创造、制造和代理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概念;二、2003年在美国注册了一个C-MARK企业名称的这家公司,首先这家公司在美国注册了这个品牌的企业名称,从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上,都涉嫌不正当竞争,而现在中国法律是明确规定:商标和企业名称是由不同机构通过不同法律来调整的,而在美国也是一样,美国的法条里就有明确的规定,也才有了美国律师给他们发律师函这件事。通过资料可以知道这家公司仅仅是在美国的州政府注册而已,既没有税收,又没有固定的办公地址,更没有纳税证明,也就是说是个空壳而已,在法律上说是个空壳公司,注册这个空壳公司,是法律不允许的,也是法律禁止的。你注册这个空壳公司,其背后一定有非法的目的,不然不会注册这么一个空壳公司。你在这样一个法制相对完备,又是在加州C-MARK这个生产的地方注册这么一个公司,显然而见,你有不可告之的目的,具有不可告之的商业行为,这点必须讲清楚。

    

    3、有两个问题,第一个:请问马先生:您如何看待社会舆论与程序正义?第二个请问:陈先生:周宝宁在美国有成立公司?

    一、马律师:这个问题太大,我们不说这么大的话,就本案说本案。程序的基本公正只能以实体保证为前提,程序公正是条件。这个问题涉及到刚才讲到的前一个问题,C-MARK在中国注册的英文商标,我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不去回避这个问题,还是想说说这个问题。这枚商标的最早在转让时,即深圳环球琴行在转让时,突然被现在的商标持有者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获得了法律的支持和转让,那么这个地方我想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深圳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合法性,有没有法律的既定程序,是不是要进行法律的进一步认证,这是必要的,也是应该的。所以周律师要提醒龚立先生应该再重新审视、维护和看待当年的事件,这个事件是否在阳光下,是否在程序公开下,如果不是在阳光下、不是在程序公开下,我建议龚先生能通过即时的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点:C-MARK今天之所以开新闻发布会,想告之大家这样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不管是美丽的,还是残酷的,或者是不太让人高兴的,都应该把这个故事说出来。龚立先生大学毕业后去深圳,基于对音响的爱好、对音响事业的追求,曾经承包过、经营过深圳最大的环球琴行,在环球琴行做到如火如荼时,能去美国圆美国梦,这是难能可贵的。美国至今仍然是世界科技的方向、是世界科技的老大,如果要掌握高科技,必须去美国学习,龚立先生在这样的背景下去美国、在美国创业,就是C-MARK公司,对于在加州的华人来说是很困难的,龚立先生能一步一步走过来,肯定有很多的故事。在我与他的交流中,有两点让我很感动,一是他对专业音响奉献的精神、孜孜不倦的向往令我敬佩;二是C-MARK这个商标在深圳宝业恒手中,他当时根本没有想到今天会有这样的故事发生,只是想一个做中国市场、一个做美国市场,共赢音响设备的春天,共赢音响设备的明天,可后来回国后却发现国内的商标持有者在中国说C-MARK是美国生产,在美国说C-MARK在中国制造,让美国人弄不清是中国造还是美国造,让中国人分不清是中国生产还是美国生产,因此他非常生气,愿意站出来把这个故事说出来,让消费者明白事情的真相。

    

    二、陈律师:我们查阅美国有关公司注册文件,2003/1/31,周宝宁在美国成立U.S.A. C-MARK Light & Audio, Inc.就是他对外宣称的美国C-MARK公司,该公司在美国成立时我们美国C-MARK公司就有发出律师信,要求他们撤销该公司,因为该公司使用了C-MARK字样,侵犯美国C-MARK公司商标权,但没有收信人,现在这家公司已经停业。

    

    4、请问周先生:网上有说宝业恒公司法人代表周宝宁原来的公司是深圳奥创,是这样吗?

    我们也看到这样的网上信息,网上说深圳奥创公司,在1998/7/16因为生产假的美国C-MARK被深圳工商部门查封,这之前代理美国C-MARK的金玛克系列,如果是事实,一定是客观存在的,是有据可查的;如果没有,也一样是有据可查的,我们会采取进一步的查验,具体是否待我们查证后告知大家。(经查,有关报道具有可信性,周宝宁曾经是深圳奥创公司的法人)

    

    5、请问陈先生:网上有传言,说宝业恒的美国C-MARK都是假货?这是怎么回事?

    马律师回答:网上传闻我们没办法查证,但我可以告诉大家,C-MARK源于美国,美国C-MARK真正的业主是龚立先生,这点不容置疑;而中国市场中有没有假的美国C-MARK?我也可以告诉大家,不容置疑,肯定有!这是客观存在,因为美国C-MARK是个好品牌,是有价值的品牌,市场上一定有假货。如果是烂品牌、不知名品牌,就不可能有假货,这是客观事实。龚立先生的美国C-MARK是值得信赖的好品牌!

    

    6、请问周律师:宝业恒在一份声明中说如果他们是假的,为什么国家工商局会保护他们取缔谱尔?这是怎么回事?

    周律师: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是合法有效的、在上海成立的一家正规的公司,有关声明我本人没看到。到目前为止我们的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依然在正常运营中。我们没有收到国家工商部门对上海谱尔的取缔通知。不知道这份声明中的“被取缔”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这家“谱尔公司”是不是现在我们所知的上海谱尔,也不知道这个处罚是否由国家工商总局所得出的。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有的话,应该是国家工商总局下发行政惩罚通知书和决定书,而我们却没有收到这样的行政惩罚通知书和决定书。

    

    马律师补充:二点: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工商部门关于商标案件的查处有两种渠道,一种是依照法定机制,运用法律赋予它的权利进行;另一种是根据消费者的举报,而消费者举报就一定要查,查到之后才有真和假,被查不一定就是假,被查不一定就是坏,被查不一定代表就要受罚。第二,现行工商部门在查处有关商标案件中有一种怪现象,有些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举报竞争对手、打击对手,这是法律禁止的。这里我要呼吁我们的企业,要良性竞争,要有职业道德。企业要想把品牌做好,就要投入相应的科研、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不能采取所谓的报复手段。什么是报复手段?就是拿企业作为赚钱的工具,拿企业作为报复的工具,拿企业作为攻击别人的工具,这有背于企业的基本精神和企业家的基本伦理。

    

    7、请问刘总:深圳宝业恒的C-MARK2009年被慧聪公司评为10大海外品牌,请问有这回事?

    马律师:我们国家关于“名”“特”“优”的评选,是有严格行政法律规定的,而且法律赋予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评选,国家只有两个单位有资格对企业品牌进行评价和评选,一是:中国品牌单位评选委员会;二是:国家工商总局。其他单位想要获得评选资格,必须获得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慧聪公司没有这个资格评定什么10大海外品牌,这种评选是不恰当的,是我们要反对的。

    

    8、请问龚先生:美国C-MARK公司在中国和美国分别是什么时候注册的?在中国市场上真正的美国C-MARK和你们说的所谓假冒美国C-MARK的比例分别是多大?

    马律师:一、美国C-MARK公司于1993年在加州政府依法注册的公司,创始人是龚立先生,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分公司,而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是美国C-MARK中国地区唯一一家指定经销商和代理商。二、我们从来没有说市场上关于假C-MARK的占有率问题,我们只是说在中市场上现在有不是美国C-MARK公司、美国本土生产的很多产品,这些产品来自于有些企业打着美国制造的牌子、美国制造的广告、美国制造的宣传材料,在中国市场上进行销售,这是我们今天必须要讲清楚的,至于是不是假、是不是伪?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龚立先生说了算,是中国有关执法机关说了算,我们只是在提醒消费者、告诉消费者,或者是在尽我们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净化我们的音响市场,在净化我们的企业责任,在净化我们一些企业家的良心。

    

    9、请问陈先生:在20092月慧聪商情中有一篇报道宝业恒公司的专题,中间说宝业恒将部分生产线搬到中国,美国还有生产线,研发机构还在美国,还收购了C-MARK,请问是这样?

    陈律师:我们一直在反复强调一个事实:美国C-MARK公司是龚立先生在美国创立的,研发、生产都在美国,在国内只有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作为经销和代理公司。如果说收购了美国C-MARK,那从美国法律上来说,这就违反了美国的一些法律规定,他们美国公司的状况刚才都已经提到过,美国C-MARK公司在必要时候会要求周先生本人去美国作司法听证,给他机会向美国联邦法院解释他的美国公司是如何生产、研发?在哪生产的?

    

    马律师补充:一、龚立先生的美国C-MARK公司从没有收购行为,也不准备收购,因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公司,目前没有收购的计划,更无从谈收购。二、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中国的生产线进入美国,或者是美国的生产线进入中国,要得到相关政府的行政审批。打个比方:美国的可口可乐要收购中国的汇源果汁,被中国商务部否决了,中海油曾经要收购美国的一家大型石油公司,被美国政府否决了。如果你在相关的媒体上都没有看到这样的相关报道:一个中国的制造商要去美国收购一个音响商,应该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真正行为,是展示中国企业实力的,如果没有看到这样的新闻,你能相信这是真实的吗?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中国的大战略,中国政府应大力支持,你没有看到中国政府或者在中国政府的有关官方网站上有这样的资讯,你能相信它是真实的吗?只能说是在做虚假宣传,因为这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一个跨国收购不是说就可以做到的,要履行相应的两个国家的法律程序,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

    

    10、请问邱总:美国C-MARK公司这次强势回归,是来打假还是市场推广?怎么感觉是在打假?下一步打假有没有什么具体行动

    邱总:美国C-MARK这次回归当然是做市场推广,要让大家知道美国专业音响与中国专业音响的区别,帮助大家找到真正的距离,打假是国家相关部门的事,我们这次给大家提供的材料是原始资料,我们不对这些资料予以评论,但我们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希望各位用你们的对新闻的洞察力来判断,我们不对其他公司发表评论。

    

    马律师补充: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不是打假会,打假必须打,什么时候打?这要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我们的权利,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要告诉消费者、告诉制造者、告诉中国市场、告诉中国朋友一个真实的信息和真实的资讯,以及告诉所有人,龚立先生在美国的奋斗史、创业史,而不是打假,不是一个产品鉴定,千万不要以为我们在打假,不要认为我们在抬高自己而打击别人,我们是在净化一个公平的、良性的竞争市场,是要告诉中国消费者一个如实的、真实的市场状况。这是我们今天的工作,也是我今天在这慷慨陈词、侃侃而谈的动机所在,我们要做光明正大的事情。

    

    11、请问龚先生:美国C-MARK公司今年有多少产品投放中国市场?有没有打开其他国家市场的计划?

    马律师:我们将最优秀的产品、最先进的产品、最好的产品、最符合中国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投放到中国市场,而且会越来越多,再具体一点就是,我们会根据我们的市场推广和消费者的反映做出适度的商业计划,我们会扎扎实实做赢中国市场、做大中国市场、做强中国市场;当然做完中国市场后,我们肯定会做中国周边的市场和其他市场,以美国为中心,把美国C-MARK打造成一个国际化品牌,最后成为一个真正的世界名牌。

    

    12、请问周律师:现在坊间都说自己的C-MARK是美国C-MARK,还有说是美国西玛克,请问你们打算如何处理?

    马律师:一、C-MARK在美国有中英文两枚商标,经过美国商标、美国生产、美国制造后出口到中国;二、中国也有中英文的两枚C-MARK商标,一枚是美术字体中文商标,为龚立先生所有,一枚是英文的C-MARK,为深圳宝业恒所有。宝业恒在中国确实持有C-MARK这个英文商标,那么深圳宝业恒公司是否在做这个音响设备、是否在进口这个音响设备、是否在美国制造、在美国生产?前面已经说的非常清楚,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他们既不在美国生产,又不在美国制造,更没有研发基地在美国,他在美国有的仅仅是一个注册的空壳公司。他也确实在中国卖音响设备,卖的是什么货?肯定不是来自美国C-MARK的货,至于其他C-MARK我们无从知晓,但是我要提醒消费者:他不是美国C-MARK在中国的代理商,美国C-MARK在中国有自己的经销商、代理商,那就是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谱尔音响设备有限公司卖的西马克是来自美国的真正C-MARK产品,至于深圳那家公司卖的是什么产品,我希望你能去查一查,调查之后,同样也来告诉消费者。

    

    13、请问周律师:听说宝业恒已经状告谱尔?

    周律师:一、很滑稽,我们没有收到对方给我们的声明,这份声明还是媒体朋友转给我们的,声明当中说到我们涉嫌侵犯他们的英文C-MARK,依据是网上看到的一些言论,上面还说已经在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音响设备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作为当事人,我们却没收到这样的声明书,据我们去上海第一中院有关部门查证,截止到今天上午10点为止,上海第一中院还没有受理这个所谓的诉讼。二、我们上海谱尔已经做好准备,我们也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争端,还事情真相,我们有信心并已经做好应诉准备。真理是越辩越明的!

    

    14、请问马律师:听说谱尔公司已经向国家商标局递交申请,要求撤销宝业恒的C-MARK,有这回事吗?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要净化市场,告诉我们真实的信息。在这里我本不想说这个问题,既然你问了,我还是要说几句,对方C-MARK商标是通过转让得到,程序是否合法?在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一些问题?我们正在通过有关部门了解更多资料,法院的裁定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问题?商标持有人是否有恶意抢注动机?商标持有人是否有商业诚信等等。这枚商标原来是在深圳环球琴行手上,在深圳环球琴行向国家工商局申请商标转让时发生了这么个插曲,原本龚立先生想双方共赢,一个做美国市场,一个做中国市场,而回国后发现在中国市场上出现了不诚信、不真实的声音和行为,那我们不得不采取相应的法律行为和法律行动,我们要通过这个新闻发布会来净化市场、树立品牌,把这个品牌树立成让消费者有信心的品牌,我们当然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手段、采取一切可采取的法律措施,来维护它、呵护它,把这个品牌做成中国人民喜爱的品牌,做成中国人民喜欢的企业,这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

    

    15、请问马律师,我们都知道您是国内知识产权的权威人士,请问您是如何看待中国与美国在这方面的不同?

    这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回答起来会很长,我在国外演讲、国内演讲都经常提到这个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同世界技术的距离是拉大了,而不是缩小了,中国无品牌、缺少核心竞争力。数据显示:在世界100大品牌中中国一个没有,在亚州10大品牌中中国也一个没有,为什么?在技术竞争力方面,我们国内的很多核心技术依赖于进口、依赖于国外,也就是说中国的企业所做的低价的、廉力的劳动技术,中国是世界制造工厂,而不是创意工厂。一个品牌需要企业家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从它孕育、抚育到一个世界知名品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大家缺乏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国外很多企业都是百年老店,他们具有非常多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就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率。我们企业现在开始注重商标,商标很重要,但商标只是一个标志,我们更需要有真正的知识产权,要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就说C-MARK,为什么今天美国C-MARK回来后,很多经销商都非常高兴?国内的C-MARK为什么这么容易就市场萎缩?原因就是美国C-MARK有它真正的知识产权,他们代表的美国专业音响技术不是中国专业音响公司能模仿到的。我们国内有些企业就只能做些低附加值的东西,只能做些表面文章,这可能就是差距,我们要有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但不能只停留在商标上。音响是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专业设备,音响市场是为中国带来美丽生活的市场,所以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要扎扎实实加大研发,把市场做好、做强,而不能采取所谓的报复心态和激进心态。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和企业的未来。

    

    16、请问龚先生,王者强势回归能否有些价格优惠?是否有在国内生产的打算?

    马律师:我来代替龚立先生回答这个问题,过去的公司理论强调:公司是赚钱的工具。而这个理论已被很多管理学家和法学教授推翻,企业更大责任是社会责任,赚钱仅仅只是目的之一,企业家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群体。我们希望能加大技术研发,只有加大研发,才能降低成本,才能产生让利空间。研发上去了,成本就降下来了;研发上去了,品牌附加值就高了。只有当品牌有附加值时,你才能去让利,才能去做公益事业,才能去做更多的好事。龚总应该要在加大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品牌品质上下工夫,把更多的利让给中国消费者,把更多的利让给中国,因为他来自于中国,不管走到哪都是中国人。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成本,这样我们就有价格下调空间,但我们希望是有真正意义上的性价比,不要为了降低价格牺牲产品核心竞争力。

    我没有经过龚立先生同意,但我相信龚立先生在适当时候一定会在国内生产,因为中国是巨大的市场,但是工厂开到中国来的一定是高端的、带有附加值的工厂,绝不是一个低端的、垃圾工厂。希望龚先生能将最前沿的、最有附加值的、科技含量最高的工厂开到中国的上海来,让上海人和全国人听到更多的美丽音乐。

    

    

    

    写在美国C-MARK王者强势回归新闻发布会后

    

    企业是社会的栋梁,企业发展的好坏关乎社会文明进程,而企业发展的基础离不开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同,在高速发展的中国市场,也许我们不需要太高的技术含量一样可以创造出世界级的大公司,因为这14亿消费者足以将一个卖豆浆油条的企业推到世界500强。然而,如果经营者在企业发展规划中没有实质考虑消费者权益,也就是我们近年强调的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不能得到正确的消费信息,自然我们从消费者那反馈回来的信息也是错误的,企业领袖们如何处理消费者反映的市场信息,直接关乎企业能否顺利发展。从某种角度讲,这种反馈信息对企业的直接贡献远超过通过提高售后服务来得更直接更有效率。美国C-MARK公司在产品研发中将知情权放在重要位置,将第一手信息提供给消费者,他们在企业发展规划中非常明白要进入中国市场必须听中国消费者的第一手真实反馈信息,例如在美国没有卡拉OK,但中国近几年卡拉OK市场非常大,美国C-MARK公司对中国消费者反馈回来的第一手市场资讯积极回应,几年下来,他们推出了一系列非常具有竞争力的针对中国消费者的卡拉OK系统,这就是非常好的例子,通过让消费者知道他们要知道的---原装美国音响,然后让消费者作出判断,企业将这种判断消化最终生产出适合大众的产品。今天没有人再怀疑美国专业音响不能用在卡拉OK,相反,美国C-MARK公司的卡拉OK系统据称是没有PK对手。

    

    诚信是企业CEO大小场合都挂在嘴边的,在他们的演讲中诚信要占相当比重,但什么是诚信?企业诚信可不是普通大众吃完饭后要记得买单这么简单,然而不幸的是,我们有些企业连这点都做不到。诚信经营是企业得以永续的根本,今天的社会什么都可以透资,但诚信不能透支,我们不能拿企业的未来透支,否则市场就会做出反应,透支者就会被市场淘汰,企业就不能永续。一个透支诚信的企业,给社会带来的绝不是这家企业能否生存的问题,他们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进步,会让和谐社会变得不和谐。深圳某家音响公司也许就是一个典型例子,10多年前,他们市场发展的初期,也是一个企业最需要诚信的时候,他们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法,为了让社会知道他们是美国C-MARK,无论是网站、广告宣传等,时髦讲就是: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深圳这家假的美国C-MARK产品就这样“响遍”大江南北。他们用诚信包装他们假的美国C-MARK,他们得到暂时的利益却透支了他们的诚信。看看他们今天?他们还能做什么呢?诚信是用来累积,不是拿来透支的。

    

    假货、山寨已经是大家茶余饭后的消遣词,大家细想想,假货对社会的危害?其他行业我们不知道,就音响行业,我们很有感受:假货已经让这个市场迷失发展方向。假货已经渗透到终端用户,过去假货只是经销商为了谋求暴利,今天终端用户为求体面,也参与进来,主动要求我们的生产厂家贴牌,我们的厂家只求有生意当然欣然接受!市场中流传着:进口原装音响怎样?中国音响又怎样?没错,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讲这是对的,不要抬高别人打击自己,但我们是否真的有想过,如果大家都这么认为,我们中国专业音响还有希望吗?市场上假货满天飞,假的进口音响到处都是,消费者说:没什麽特别!行业中人听大家都说没区别,也就没有目标了。危害就此产生!事实呢?说话者根本就是在使用假货!其它国家进口专业音响怎样我们不知道,美国专业音响比中国专业音响领先50年!可怕?可怕在于我们连差距都还没有找到就认为“没区别”,怎么造成的?假货!

    

    谁在透支社会资本?我们有多少资本可以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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