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收购人在本次委托管理后通过太化集团(太化集团持有太化股份50.82%股份)控制太化股份。
解读:依据山西省国资委文件《关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托管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国资改革函[2010]531号)精神,本次阳煤集团通过托管方式取得太化股份的控制权,系贯彻落实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有关要求,解决好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搬迁事宜。同时,山西省国资委要求利用该次整合重组时机,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规划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做大做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