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神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事项具体见正文。
解读:公司与成都神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依据合同约定,公司每年向神鹤药业支付特许经营权费3,625,000.00元;公司按生产的"三七通舒胶囊"当年在有关省(市)政府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的中标价的一定比例作为计算价格,乘以当年(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向非关联方实际销售数量,以此标准计提销售额3%-4%的提成费。此次合同签订将有利于公司战略核心品种的稳定生产和销售,有利于公司实现以生物技术为核心的健康医药产业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