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阶梯电价6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北京、上海、海南、陕西、山东、江苏、安徽、重庆、山西等发改委、物价局相继发布公告,5月中旬集中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为阶梯电价推行造势。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着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按照发改委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居民用电将被分为基本需求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成居民用电量确定,价格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确定,提价幅度为毎千瓦时5分钱左右,第三档电价每次千瓦时提高2角左右。
从单个消费个体上看,因用电量多少不同,所执行的电价水平不一。但从总体看,阶梯电价毫无疑问意味着涨价,有变相涨价之嫌。且阶梯电价只是行政调控下单向上涨,缺少能涨能落的价格调节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