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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同工同酬”还临时工尊严
http://rich.online.sh.cn 2013-06-26 08:32 [来源]:北京晨报

     新政将至 劳务派遣工是否迎来“春天”?

    新华网济南6月20日电去年年底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了规范,今年7月1日将正式实施。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新政将至,但不少企业并未改变原有派遣用工模式,也有企业开始变劳务派遣为劳务外包,以规避新政。专家认为,劳务外包难以缩小体制内外工资差距,长远来看,还须加大用工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命”的状况。

    “临时工”泛滥

    “临时工”近年来频频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直指目前的“临时工”泛滥状况,规范“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明确提出“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其实,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不过“临时工”以劳务派遣的身份继续存在,这类人员的规模越来越大,分布在机关事业单位、银行、通信、铁路、石油等领域。

    据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2011年全国被派遣劳动者达到3700万人,占国内职工总数的13.1%。上海市总工会2011年的调查显示,上海国有企业中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最高,占47.2%,个别企业甚至高达90%。

    “济南一些单位的派遣人员比例达60%-80%,如加油站的大部分员工没有所在工作单位的正式编制。”济南万家盛世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万忠说。

相关视频:新劳动合同法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
[选稿]: 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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