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低工资上调至1620元 全国最高
据上海市政府网消息,上海市从今天(4月1日)起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其中,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450元调整到1620元。
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2.5元调整到14元。这是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上海第2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仍为全国最高。
今年3月1日起,深圳市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每月1600元。紧随上海、深圳之后,浙江、北京的最低工资分别为每月1470元和1400元。其中,浙江划分为1470元、1310元、1200元和1080元四个档次。
上海市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目前,部分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