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说,中国的老百姓是用一辈子赚的血汗钱熬出来一间房。这是实话。但是,从买房计划开始,消费者就会面对看房、买房、住房等一系列恼人的消费纠纷。其中,房子的质量、价格、物业服务等都是关注的重点。
不仅如此,对于购买、租赁二手房的消费者来说,市面上的房产中介资质良莠不齐,服务缺乏保障,消费者被中介“坑”的状况时有发生。
本报记者搜集了近期消费者的来电投诉,针对大家最为关注的中介问题、价格纠纷、物业服务向业内人士咨询,为广大房友解疑。
案例一:
通过中介签订房屋买卖意向合同后
房东跑单,双倍定金返还成“浮云”
去年年底,孙先生通过房产中介找到了一处房源,位于天目山路的国际花园公寓楼,并通过中介和房东谈好了交易事宜。后来定金交了,意向合同也签了,为了凑齐260万元的房款,孙先生还把自己的房子和股票都卖了,却在年后接到消息:房东不卖这套房子了。
“当初谈好后,我们就交给中介1万元的意向金,并且签订了三方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中介说已经把1万元作为定金交付给了房东,定下年初八再签正式合同。”孙先生说,按照已经签订的居间合同,房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但到现在什么也没有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