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热线财经核心提示】“国五条”细则出台,“对出售自有住房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这条内容在楼市激起千层浪,地方版细则暂未实施,不少购房者和售房者心中都有不少疑惑。
问:我要买的二手房现在的售价反而低于房主入手时的买价,这就不用征收个税了吗?
业内人士回复:按照现有政策,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可选,差额的20%或总房款的1%。目前市场上成交的房源大部分选择总房价的1%,但房主2010年之后买入的房子再次出售时,一般选择差额的20%,因为这两年受调控影响,房价不涨反跌,理论上无须缴纳个税。
问:二手房出售总价看似比买入时高了,但其中包含了各种税费、贷款利息还有装修费用,这些成本怎么算?
业内人士回复: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时会考虑附加成本,比如贷款情况可以从银行打印记录、装修可以提交装修收据等,初步估计这些成本会从差额中减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