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担心遭“殃及”
昨日我们上海热线财经频道来到某房产交易中心排队最长的是咨询窗口,队伍一直保持在20多个人的长度。其中,不少人都在听说新政要出台后,根据自己情况前来咨询,以便确定自己是否会受到新政影响。
我们看着人群中长长的队伍,找到了一位女士,她是住在闵行江川的吕女士,听说了楼市新政的出台,就前来确认“我几年前买的房子,但是新政出台后可能让我遇到尴尬,就来问问。”据她介绍,几年前她的一个亲戚分到了两套动迁房。虽然动迁房有买卖年限的规定,但由于居住需要,她和这个亲戚在当时以优惠的价格私下进行了“买卖”,购买了对方一套动迁房。根据规定,她要到今年年底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新政策出台,我们是不是要按照差额20%缴税呢?”吕女士非常焦急,由于这个亲戚的这个房子严格上是非唯一的,如果过户时按照个人转让房产所得20%计征个税,那问题就严重了。吕女士向我们编辑表示,如果让这个亲戚支付税费,对方肯定不愿意出这笔费用的;要是自己出,也是购房计划外的一笔费用,实在难以承担。“动迁房怎么算差额呢?真没想到,已经"买卖"几年的房子,也会受到新政的影响。”吕女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