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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分析:婚前购的房另一方未必没份
http://rich.online.sh.cn 2011-08-19 08:25 [来源]:钱江晚报

  四类问题最热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8月13日起生效,记者从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的舒军律师和杭州房管部门产权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这段时间来,前来咨询的人群中,有几个问题最为集中。现记者整理如下:

  问:我婚前有套房子,没有贷款,现在想加上我老婆的名字,可以加吗?

  产权中心回复:可以。需要夫妻双方凭结婚证、房产的三证,以及同意转移的约定书,至产权中心按转移登记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很低。

  问:我婚前有套房子,结婚后房子卖掉再买房子,是否就变成共同财产了?能否仍然是我个人财产?

  舒军律师回复:婚后再买的房子,除非和对方约定为个人财产,否则会按共同财产来办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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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红燕 [选稿]: 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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