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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分析:婚前购的房另一方未必没份
http://rich.online.sh.cn 2011-08-19 08:25 [来源]:钱江晚报

  婚前购的房,婚后另一方未必没份

  楼市中,未婚夫妇共同署名的很多

  婚前一方买的房,是不是一定和另一方无关了呢?当然不是,除非买房一方已经单独把所有的房款支付完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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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红燕 [选稿]: 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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