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于2011 年1 月10 日与英力士集团(INEOS Group Holdings plc)("英力士")的两间全资附属公司英力士欧洲控股有限公司(INEOS European HoldingsLimited ) 和英力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INEOS InvestmentsInternational Limited)订立了一份框架协议。框架协议规定了主要原则,双方将根据这些原则努力促成设立合资企业,以从事与位于苏格兰格兰杰莫斯(Grangemouth)炼油厂和法国拉瓦莱(Lavéra)炼油厂实际资产进行原油提炼业务相关的贸易活动,以及从事使用格兰杰莫斯(Grangemouth)和拉瓦莱(Lavéra)炼油资产进行的原油提炼业务("拟成立的合资公司")。
解读: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于2011 年1 月10 日与英力士集团(INEOS Group Holdings plc)("英力士")的两间全资附属公司英力士欧洲控股有限公司(INEOS European HoldingsLimited ) 和英力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INEOS InvestmentsInternational Limited)订立了一份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双方将根据设立合资企业,以从事与位于苏格兰格兰杰莫斯(Grangemouth)炼油厂和法国拉瓦莱(Lavéra)炼油厂实际资产进行原油提炼业务相关的贸易活动,以及从事使用格兰杰莫斯(Grangemouth)和拉瓦莱(Lavéra)炼油资产进行的原油提炼业务("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拟成立的合资公司符合本公司建立领先的国际综合石油天然气业务的战略,对于公司在欧洲建立更广泛的业务平台的计划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