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的排长队,真离婚的离不成,
大家都在干吗呀?
余苏(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
前段时间有结婚十几年的两口子来跟我咨询,直接就说想离婚买房。他们现在有两套房,一套房改房,一套商品房,想再买一套学区房,先生准备把原来的房过户至太太名下,自己“净身出户”重新买房按揭。我当然不建议他们这样做,代理过那么多离婚案,见过世间百态,哪有什么坚贞不渝的爱情呢?我给他们分析利害关系,那位先生听完后果,就犹豫了不是?
上周有个当事人真要离婚,好不容易谈妥协议了去办手续,结果到了民政局被拒。人家说现在离婚剧增,每天办证忙不过来,得一切从缓,拿号预约。他三月十几号去的民政局,整个三月的号都约满了,决定还是请法院出调解书替代算了。假离婚的排长队,真离婚的离不成,大家都在干吗呀?
想改善生活质量,
从五环搬到四环就成投机了?
邹鑫(化名,与妻子离婚后购房):
“假离婚”这个说法没道理,离婚证都领了,怎么能叫“假离婚”?这是真离婚啊。买房前,我们有两套房,一套老人住,一套自己住。我们想换个离单位近点、品质好点的,挑中一个新的项目,期房,但被限购了,那你说怎么办?如果卖房买期房,就得租房住,而且一租得好几年。干脆离婚得了,公积金还能再贷点款省点钱。说白了,都是让现实逼的。
我认为限购政策本身对老百姓的需要和买卖房的实际问题考虑得并不周全。想换房改善一下生活质量(实际我们也就是从五环搬到四环),就被定义成投机?什么叫投机?房姐几十套房子那叫投机,辛辛苦苦攒了几年钱,买套大点的房子也叫投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