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现在是无限责任,现在我们很多问题不是没有问责,而是什么都对地方问责。我们也许应该大胆地想一想, 是不是要像对央行设定法定目标一样,也给地方政府明确的有限责任。我们现在给地方无限的责任,表面上每次都对地方问责了,实际上,为了应对食品安全、房价物价稳定等涉及社会稳定的经济问题,地方大量制定行政法规,而行政法规中动辄乱罚款、乱整顿。
这么问责下去,长此以往真正受害的反而是企业。现在地方对企业的骚扰已经没有边际,从消防安全到节能减排,几乎所有政府部门,甚至临时组建的办公室或领导小组都能关停企业,企业要在生产经营之外应对如此繁重的社会任务。我们看织里事件、增城事件本来都是基层税收问题,但是乱摊派、乱授权导致基层政府职能外包化,外包摊派又沦为黑社会化,最终酿成严重的社会动荡和政府危机。
在经济管理中,不仅基层对企业的干预缺少法律规范,上对下的管理也往往缺少内在约束,这样同样会造成问题,常常导致好心办坏事。比如,劳动关系法在没有试行的情况下就强制推行,而“五险一金”也是不分青红皂白要求企业一次补齐。更严重的是,在全世界最低工资都是反复咨询、慎之又慎的,可是我们很多地方却说涨就涨,根本不考虑会不会伤及企业、伤及就业。这种缺少法律规范的强制行为最为严重的是我们的土地规划,乱规划、乱拆迁,各地都喜欢搞政务区、搞产业园,把辖区企业都集中搬到一起,这样做对地方政府来说容易出政绩,容易申请国家级产业园,还能腾出市区的土地,获得土地出让金收入。可怜的是我们的企业,被折腾来折腾去,很多企业因为地方政府拖欠土地补偿款或拖延腾挪土地而陷入危机。比企业更可怜的是我们老百姓,因为企业通常有土地证,可是老百姓却被地方政府创造性地发现了“弱点”,各地竟然极富创意地搞出来一套先“依法”认定违章违法建筑、再以拆违为突破推进拆迁的工作思路,其恶果就是直接丧失了老百姓对法院、法律和政府的信心。
总而言之,基本的经济公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滥用优势地位、反行政垄断)和市场经济伦理已经无法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框架中得到保障,而闭门造车的经济改革因为缺少问责制、缺少自我改革的动力,已无法维护经济公平和市场伦理。单靠经济改革已经无法完成改革的使命,中国改革的下一步,是以社会改革带动整体改革,是我们需要以社会公平和扼制腐败为目标,重新构思整个改革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