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公务员收入改革不能“先天下之优而优、先天下之乐而乐”。最近有报道说,酝酿三年有余的《工资条例》再次陷入僵局,传说中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似乎也缺少实质性办法,民生压力依然普遍较大。民众收入改革推不动,公务员收入却要用“涨”的办法来寻找公平,岂能不“水入油锅”?
用透明的姿态面对它,用科学的思路论证它,用刚性的条款确定它,用问责的办法守护它——遵守了这四条,公务员收入改革才可能避免陷入“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漩涡中。公平不是简单“涨”出来的,公平是靠真改革“改”出来的。(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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