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税以家庭计征现在就可执行
有人说中国个税以家庭计征不成熟,笔者则不这样认为,国外200多年前就能做的事,连印度在50年前就能做的事,那时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我们现在为什么还做不了呢?
其实,个税以家庭计征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复杂,中国现在就对高收入者执行年度报税,年薪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每年3月底前自行申报纳税,我们要对个税以家庭年综合收入计征,只是对高收入者年度报税进行完善推广即可,绝非有些人忽悠的那么复杂。
我们现在一切征收方法都可以不变,包括“起征点”和税级税率,仍是每月领工资就纳税(此时是预扣税),报税时计算出来的纳税收入平均分摊到12个月里计算纳税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