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租户权是一种契约权利,由租户和房主自行决定。但前提是国家不排除你租房住或盖棚户的各种选择。但我国并不是这样,我们这里是外来人不能拥有自己的棚户。国家强制,对租户的不利后果比房主违约严重得多,当然政府应当承担责任,支付补偿。
走遍全世界,我觉得那些发达国家对穷人都非常照顾,富人反而怨声载道。
住棚户只是市民权利
随着民众的社会不公平感增强,对改革的质疑可能增多,这是过去的改革方式造成的结果之一。
茅于轼先生曾说,现在大家收入都提高了,基本生活都有了保证,享受上的差别可能反而小了。我理解他的意思,但这是两个问题,一是不平等到底有多厉害,这不能只凭感觉,要凭严格的社会科学统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