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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中国逾六成家庭存在啃老 从城市向农村蔓延
http://rich.online.sh.cn 2011-01-28 08: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了《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新增了对子女“啃老”行为的约束,“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这条规定被不少人解读为江苏立法禁止“啃老”。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说,这条规定并没有将“啃老”普遍界定为违法行为,只是从老年人权利的角度,明确老年人有拒绝“啃老”的权利,所谓立法禁止“啃老”其实是误读。据悉,这部被称为苏版“老年法”的法规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法规详解

  拒绝“啃老”

  不是禁止“啃老”

  恶意“啃老”才算违法

  《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吞、抢夺、转移、隐匿或者破坏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物。”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说,条例明确对“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的行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说,只有恶意“啃老”才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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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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