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成年,却还成天赖在家中,啃老爸老妈的老本,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被“啃”的父母即便有怨言,通常也无可奈何。今后,法律将为这些被啃父母撑腰,对“啃老”的子女说“不”。昨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记者发现,跟一审的草案相比,修改稿增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变化 老人有权对“啃老”的子女“说不”
对比去年10月中旬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记者发现,昨日二审的修改稿,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增加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修改稿第十五条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吞、抢夺、转移、隐匿或者破坏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物。”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啃老”这种“家务事”,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