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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重申房地产金融政策释放哪些信号

  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央行相关负责人对房地产金融政策作出了重申,强调房地产调控和房地产金融政策的取向没有改变,并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配合实施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按照“因城施政”原则,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三是会同相关管理部门,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四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和规范,促进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

  透过这四个方面的重点,我们不难发现,房地产金融政策并不会因为市场发生了一些变化就出现改变。特别是“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将是未来房地产金融政策必须优先考量、优先把握的原则。只有在这一基本定位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房地产金融政策才能合理调整与优化,才能不偏离目标和方向。

  这也意味着,在如何更加有效运用好房地产金融政策方向,未来可能会做一些优化式调整,那就是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会更多倾斜、更多支持,会在信贷的投向、信贷规模的控制、信贷资金利率的掌握方面,给予一些优惠或倾斜。同时,对一些房地产市场比较稳定和健康,政府负债规模适度,保障房建设力度较大的地区,也给予一些照顾。其他地方则继续以严为主,继续围绕房地产市场调控落实政策。

  所以,面对央行的最新表态和政策重申,切不要以为这是房地产金融政策将转向的信号,不要错误判断房地产金融政策形势。房地产金融政策的方向不会变,这是前提,也是目标,更是未来一段时间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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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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