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在2015年统计了发生频率最高的8种疾病及其治疗费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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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常见的肺癌为例,在深圳,如果不幸得了肺癌,医保用药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但总报销金额不得超过15万。
总花费50万,医保最多只能报15万,显然仅仅有医保根本不够!
可能有人会说,肺癌花费是高,但其他常见疾病啥的,不也没那么高吗?
是的,可是谁能确保自己不得“昂贵”的病呢!
更何况,纳入《社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仅占总药品的1.4%,很多药品,尤其是治疗大病的新药、进口药,以及大病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可能用到的进口器械、特殊诊疗项目,根本就不在医保报销的范围内!
所以一旦生病,仅仅有社保,显然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