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交所发布《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之后,近日,深交所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部分业内人士指出,优先股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完毕,作为上市公司一个有效的资本优化的工具,优先股的推出将对优质蓝筹股有明显利好,特别是市盈率偏低的上市银行股。
“在试点期间,深交所优先股主要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优先股的推出适应了市场需求,将增加优质蓝筹股活力,对于市盈率较低的银行股将有明显推动作用。”一位券商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也认为,在目前这种市盈率比较低的情况下,优先股的推出给那些跌破市净率的公司提供了一个解决资本约束的问题,特别是对银行很重要,因为现在很多银行的资本补充机制是不够完善的。
最新消息显示,目前,中行、农行、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都提出了发行优先股的方案,其中,中国银行优先股发行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