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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涨”:今年全国房价涨幅低于收入增幅

  大连等多个城市扎堆推出“国五条”细则,调控目标均提到一个关键词

  3月31日,多地“国五条”细则陆续扎堆出台。其中,包括大连、重庆、天津、深圳、厦门、贵阳、济南、合肥等城市。这些城市的细则中,均提及“限涨”目标,即房价涨幅要低于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深圳:

  20%个税仍模糊

  必要时调整二套房贷

  31日,深圳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房价控制目标为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严格执行“国五条”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参考数据:广东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12.4%,实际增速9.3%

  天津:

  暂停第三套房贷款

  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上月31日,天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13年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数据:天津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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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王宇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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