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热线财经> 国内财经

京沪发布“国五条”细则 上海六大要点解读

    要点五: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

    1、进一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等规定。

    2、对预销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房屋管理部门管理指导的,可暂不予受理销售方案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擅自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违反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的,采取暂停网上签约等措施,并依法严厉查处。

    3、对发生违反限购政策、捂盘惜售、闲置土地和炒地、挪用信贷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予以处罚和限制。

    4、点查处房产中介机构和房产经纪人员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规避限购措施,骗取购房资格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可暂停网上销售、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经纪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读:若严格执行 可操作性最强

    重点监控房企定价、捂盘惜售、恶意炒作等三方面内容,目前来看该条款可操作性最强,若严格执行,或将短期内对上海房价起到明显平抑作用;但同时由于缺乏参考标准,对于“报价过高”没有明确限定,或成为该条款软肋。

    要点六: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

    解读:延续3月1日细则思路

    重复3月1日国五条内容。

     》》》点击查看其他网友关注的精彩新闻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上海热线财经综合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