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并非强制发放
虽然年终奖的发放引起上班族的纷纷议论,但这项奖励并不是强制支付的,而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作出的自主行为。据了解,北京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以2004年起实施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为依据,《规定》当中并没有对这种节日期间的奖励性费用作出特别规定。个别企业发放的年底双薪、年终奖等奖励完全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经济效益而自主选择的激励行为。《劳动合同法》对于此项待遇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年终奖并非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不可强求。但是只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者在单位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表述,那么,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或规章承诺,“年底双薪”给付的具体额度应依照约定或规定的内容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