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另行规定的条款,在向公众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引来了2125条异议。在绝大多数学者看来,在公众对社会公平的强烈呼声下,这种不同群体适用不同养老制度的格局,已经“不得不改”,尤其是公务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改革需要优先提上日程。而此举亦被看做人社部为落实《社会保险法》授权性条款必须的工作之一。
并轨压力:公务员不能搞特殊制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眼中,建立公务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绝非是让财政的钱从“左口袋”到“右口袋”。在他看来,一旦公务员参加社会保险,其每月交纳的保险费性质即改变,就从财政的钱进入到社会保险基金中,前者没有投资和收益,后者则应进行保值增值。
现有的公务员退休金制度,事实上是一种由当期缴费养活“老人”的现收现付制。根据目前决策者初步的设想,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后,将转变为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同、“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即养老保险基金由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共同构成,统筹账户以当期职工部分缴费支付当期退休人员部分养老金;个人账户通过其个人缴费形成积累,在其退休后,按照账户积累资金总额向其支付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