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年仍需防范流动性风险
16年4季度央行货币政策收紧,货币基金赎回导致的资金紧张和债市调整记忆犹新,17年流动性风险防控仍是金融去杠杆下需要关注的重点。
6号文和46号文均对流动性做出了要求,6号文要求银行完善流动性风险治理架构,将同业业务、投资业务、托管业务、理财业务等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同时创新风险防控手段、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结合对同业空转的分析,同业存单发行将趋降。
而46号文主要是针对规避流动性指标的套利行为进行自查,例如:是否存在通过同业业务倒存,或协助同业机构违规,将同业存款变为一般性存款;是否将理财资金转为一般性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