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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放大招!下月起你的社保将发生这些变化

2019-04-09 09:41:34

  为企业减负,国务院再出实招——在降低社保费率的同时,将缴费基数同步下调,其中缴费基数下调尚属首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这一《方案》,降费率的举措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

  与此同时,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此外,为了均衡各省基金负担,确保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足额发放,2019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由此前的3%提高至3.5%。

  《方案》还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人社、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

  《方案》重申,要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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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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