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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地已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 还有4省份政策在路上!

2019-03-25 10:44:13

  4省份相关政策已在路上

  辽宁、甘肃、云南、北京等4省份虽然还未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具体规定,但也提出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其中,云南省在2018年5月发布公告,对《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提到,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辽宁省2018年发布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辽宁省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各地区要制定子女对患病父母的带薪陪护假等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的责任。

  2018年2月,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时代人口计生工作暨启动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状况摸底调查视频会,会议提出协调制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住院护理假制度。

  同年10月,北京市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探索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对赡养人、扶养人特别是独生子女赡养人、扶养人照顾患病住院、失能失智、临终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予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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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财富网 作者:董文博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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