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 盘上海精彩地下场所   上海最贵的20样东西   吃这个菜能防多种癌!   央视主持人最痛买房史   魔都最霸气的15家面馆   揭韩8大整容最多女星   这样布置沙发客厅翻倍   延安路建无轨电车线路   去年一线楼面价涨8成   最冷天蔬菜批发价跌量减   沪昨日气温创35年来最低   “水管”昨成最热词   周三将告别冰点并迎来雨水   大悦城七楼外墙突发火灾   沪位列全国最拥堵城市第8   
【浏览字号:
社保基金可在规定幅度内配置股票
http://rich.online.sh.cn 2016-03-29 10:15 [来源]:网易

  昨日,国务院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下称《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国有资本划转社会保障基金,同时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投资运营社保基金,并可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主要用于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支出

  2000年8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设立,16年来,通过财政拨款等方式不断充实,加上投资收益,截至去年底,基金规模已达15085.92亿元。

  社会保障基金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作为国家社保储备基金,主要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条例》明确,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在2001年财政部和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曾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不得高于投资比例的40%。此次《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条例》对股市产生的利好将于近日会显现。

  审计署每年至少对基金审计一次

  基金如何投资?《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审慎、稳健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基金不同于养老保险等现期需要支付的基金,短期内不发生支出,更适合开展中长期投资。

  该负责人介绍,在基金监管方面,《条例》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对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监督,强化对基金的审计,同时完善了基金公开制度。

  《条例》明确提出审计署每年对基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此外,《条例》对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违规行为也明确了法律责任。其中明确,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未公开的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以及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焦点

  1、划转国资是否会影响国企积极性?

  此次《条例》明确规定了国资将划转社保基金。如何划转?刘剑文表示,可以通过股权、现金,也可以通过实物等方式划转,最有可能的是将国有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划转股权。

  为什么国资划转是划转到社会保障基金而不是直接划转给养老保险基金。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桂世勋解释,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就是为了提高未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的。

  “社保法中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这不同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以支定收的筹资模式,也不同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积累制模式。”桂世勋表示,划转国资进入社保基金本身就是为了在未来老龄化程度加重,缴费职工减少,退休人员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保证养老保险的支付安全。

  那么,划转国资进入社会保障基金会不会打击国企的积极性?桂世勋解释,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是199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后实施的,此前企业职工及用人单位均未缴纳过基本养老保险费,而是作为“视同缴费”来对待。

  “虽然从全国来看这些职工在1998年以前没有缴纳过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也为企业发展作出过贡献,企业应该把一部分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保基金,履行这个责任。”桂世勋表示。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 分享到:

相关文章

[选稿]:赵瑜
爆料电话:52122211  给热线提意见
复制地址
浏览器限制,请复制输入框中链接和标题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站点地图 |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4]0028-028号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