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最感兴趣的是推出不动产登记条例,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即将推出?不动产登记是基础工程,有了不动产登记才能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有可能不一定有必要,更不一定意味着现在推出。
12月22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基础信息系统,不动产登记条例想象空间极大。
此前民间最大的期盼 “以人查房”并未出现。根据第26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各部门可以共享信息,却不公开。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但普通民众没事上网“以人查房”、“以人查地”恐怕是泡影。
不动产登记还有更广阔的想象空间。
首先,这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基础数据。
如果土地制度需要改革,不动产登记提供了第一手资料。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都属于此次不动产登记范围。可见此次不动产登记从农村到城市一网打尽,没有漏网之鱼。
今后,某块地、某间房属于哪个地方、哪个人,某人的林地在北纬多少度东经多少度,查询不动产登记数据可以得出法律意义上的结论,比以前大致划拉一下,要清晰得多。在此基础上,林权等交易才是清晰可行的。
其次,未来不动产交易有章可循,农村目前根据人口不断进行土地分割的情况有可能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