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屡开天价罚单
在反垄断法规方面,欧洲起步晚于美国。德国率先于1957年颁布了《反对限制竞争法》。1958年生效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5条至第90条是欧共体重要的竞争规则。此外,欧共体理事会于1989年还颁布了《欧共体企业合并控制条例》,把控制企业合并作到为欧共体竞争法的重要内容。意大利在1990年颁布了反垄断法,该国也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颁布反垄断法最晚的国家。
尽管起步较晚,但欧盟当局最终形成垄断认定和实施处罚的概率相当高,诸如微软公司这样的行业巨头一直是欧盟反垄断执法的重点对象。
微软因不当使用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多次违反欧盟反垄断法,欧盟委员会多次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在此过程中,微软也曾多次上诉,或与欧盟委员会和解,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欧盟对其开出的罚金总额超过20亿欧元。
数据显示,科技公司在美国遭遇反垄断起诉和调查时,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对垄断裁决一向持较为灵活谨慎的态度,通常接受私下和解;欧盟对科技公司的反垄断判罚则一贯坚决,科技公司游说的效果微乎其微,支付罚金的数额巨大、落实更加迅速。分析人士认为,欧盟认为这些主要来自美国的科技巨头在欧洲市场阻碍了本地软件公司、芯片公司和搜索引擎的发展。
在过去10年中,欧盟先后开出了23笔反垄断天价罚单,其中5笔开给了IT和通信设备行业,微软两次榜上有名,美国高通公司也“榜上有名”。2013年2月,美国互联网巨头谷歌和欧盟就旨在解决其滥用网络搜索主导地位的和解方案达成一致,谷歌同意调整其在欧洲显示搜索结果的方式,以便打消它会给予自家服务更加显眼的展示位置损害竞争对手利益的担忧。
但欧盟仍未“放过”谷歌,正准备对谷歌展开正式反垄断调查,调查该公司是否在非法利用移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打压竞争对手的应用和服务。欧盟去年曾向部分移动设备公司调查其与谷歌达成的安卓系统授权协议。
2014年7月,欧盟委员会裁定韩国三星等10家芯片制造商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构成垄断,并开出总额达3.31亿欧元的罚单。欧盟称,这些企业在动态随机存储器(DRAM)销售上设定价格,损害了市场竞争,违反欧盟反垄断规定。
此外,金融机构也是欧盟当局反垄断监管的重点对象。2013年12月,欧盟委员会就涉嫌操纵Euribor和Libor问题,向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开出17.1亿欧元的天价罚单,这是迄今为止欧盟因反垄断开出的数额最大的一笔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