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围绕着深圳安车的还有一个被行业诟病已久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问题。
“可以坦率地说,深圳安车并没有机动车检测设备的生产资质。作为一家机动车检测设备制造的企业,它肯定属于计量器具制造企业,那么最起码应该要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上述爆料人向时代周报记者直言。
据了解,深圳安车所指的安全检测设备和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是用于机动车安全和尾气年检向车主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的CMA社会公正数据报告的检测设备,属于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那么,作为工况法检测设备主要供应商的深圳安车便属于计量器具生产企业。
这位环保官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在成立之后,需要向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合格后由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在获得许可证之后,企业方可投入生产。
根据我国《计量法》第十二条规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同时,《计量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在深圳安车的招股书与其官方网站中,时代周报记者并未发现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通过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也未查询到深圳安车相关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但时代周报记者在查阅深圳安车提供给客户的资料时,却看到了深圳安车出示的一张编号为粤制03000236号的许可证,其发证日期是2006年4月22日,有效期到2009年4月22日。更为耐人寻味的是,深圳安车的成立日期是2006年8月6日,该份许可证竟早于公司的成立时间。
不仅如此,时代周报记者按照该编号查询也并未获得任何相关信息,并且在中国计量协会的网站上,在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公示栏中也没有找到深圳安车。
与此同时,爆料人还表示,根据我国《计量法》规定,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深圳安车这张已经过期了的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明显与法律规定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考核不符。”他愤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