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注册制方案年底前成形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取向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研究注册制实施的方案,也是证监会2014年的主要任务之一。
证监会主席肖钢今年两会期间就指出,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方案今年可以完成,但注册制正式实施要待《证券法》修改之后。
近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计划今年底以前提出具体方案。不过,注册制改革的实施,还要以修订《证券法》为前提,做到于法有据。
目前看来,注册制改革方案已经确立多项原则:注册制改革方案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取向,从我国国情出发,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要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言行与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发行人、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自行判断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要逐步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股票发行条件、上市标准和审核方式。证券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发行和上市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总体而言,无论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改善社会融资结构,还是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类型公司的融资需求和相应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注册制改革是一个确定而渐进的改革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