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坎坷上市路
2013年7月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陆兆禧表示,上市地点尚未确定,中国香港和美国均是很好的选择。
8月18日阿里巴巴与港交所就所有权一事进行商谈,探讨以“创新的方式”确保阿里巴巴的主要所有者对公司有着一定控制。
9月2日香港证监会否决任何会被视为给予阿里巴巴豁免,令其无须遵守现行上市规定的改变。该表态被解读为基本否决了阿里在港上市的可能性。
9月10日马云以内部邮件形式主动披露了“合伙人制度”,其中不乏有关坚持合伙人制度的“强硬”表达。
10月24日纳斯达克CEO鲍勃·格雷菲尔德就阿里巴巴IPO一事表态称:“如果他们能够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很显然是我们的荣幸。”
11月12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有关香港股权结构咨询工作已经交由上市委员会处理,“属于香港的走不掉,不是香港的也不要竞争”。
2014年3月16日阿里巴巴宣布已启动公司上市事宜,首次公开募股地点(IPO)确定为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