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IPO预披露的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虽然从招股说明书上来看,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是仔细深究,依然存在许多值得质疑的地方。
难逃偷税漏税嫌疑
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2011年9月完成改制,其时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4532.6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因此,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视同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然而,从公司招股书的主要税项分析里面,记者并未看到企业为股东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税收可减按15%征收,但即使这样,4500万元的收益也需要交纳600多万的个税。
从招股书提供的2011到2013年的财务报表上,自始至终都无法寻得这笔税费的踪迹。而这一税项的缺失,让我们不得不对公司的税务透明度和公司的诚信度产生疑问。而如果公司没有缴纳该笔税费,那么公司难逃偷税漏税的嫌疑。
对于一个即将上市的企业来说,诚信度决定着投资者是否能放心地把自有资金交予运转。诚信度的缺乏,无疑给广东达志的上市之路亮起了一盏红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