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10大骗局
1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 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 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 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发售虚假理财产品。
8 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
9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10 假借P2P(网络借贷平台)名义非法集资。
警方提醒,市民要合法理财,千万不要误听误信所谓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