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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出租亮相新规 逼使工薪马上去买房

上海租房新规 人均租房面积不低于5平米 

   应完善界定标准

    社区在整治群租的过程中还发现了“5平方米”的问题,戴光高建议,应将最低人均居住面积调整为10平方米。

    原因是,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住房,居住面积大约有50多平方米,如果隔出10个房间,每个房间仅住1人,人均居住面积依然符合标准。

    “5平方米”作为界定群租房的标准,在上海首次出现于2009年。那时,上海明确规定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且人均承租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市房管部门还明确规定,非家庭成员租住一室的“集体宿舍”,不得设在居住小区内。上述规定,被外界视作是申城界定“群租”的重要依据。

    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承租者居住房屋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加上此次出台的租房新规,上海针对群租问题已三提“5平方米”。

    但在现实中,一些房东却利用这一规定逃避有关部门的查处。闸北区某小区原有141套群租房,从去年5月起整治,结果发现,钻空子的大有人在,“间隔很巧妙,每个小间的面积都在六七平方米左右”。

    戴光高认为,从实际操作出发,应当丰富群租房的界定标准,且满足其一便应当判定属于群租。一是房间用途被改变,比如把阳台变成房间;二是房间虽然没有间隔,但租客太多,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三是房间结构虽然没有变化,但却使用高低床“制造”集体宿舍。

    与其他社会治理难题一样,一旦涉及多头管理,就很可能演变为社会“顽症”。治理群租,基层一线的管理者建议,应制定可操作的执法流程,让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才可能令高高举起“斩”断群租之“剑”真正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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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文汇报 作者: 责任编辑: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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