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制村的村支书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想进入“新民居” 的村民往往抱着“想在城里有套房”的心理,可房子住不住、住在城里干什么,这些问题他们弄不清楚。但是出于县政府的要求,他还是上报了一个搬迁的自然村。其实,自己更希望吸引外出打工的村民返乡创业。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入住新民居必须采取“村民自愿”的原则。“农民工作要做到位,要公开公正,哪一个环节不经过村民代表都不行”,徐明说,为了让农民自愿顺畅地完成搬迁,镇领导是亲自下到基层做工作。
南壕堑镇新民居小区共涉及该镇14个自然村,搬迁农民486户。除了青山村和大洼村整体搬迁,还整合了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等项目的村民。由于政府对新民居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不足,徐明还在跑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以此来弥补小区管网等配套建设所需的投入。
“有的农民不愿意搬,你不能因为这点事逼他们搬。” 南壕堑镇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上面的任务压下来,下面群众的还要做到位,这里面的工作非常难,一年也说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