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说:或许那些囤了好几套房的房叔、房姐们,再也不用囤房了。不囤房开发商就卖不了房,开发商卖不了房,房子就不涨价了,也许还能降价。新房子比二手房还便宜,对我们这些没钱的老百姓没准是好事呐。
李先生说:坚决支持新“国五条”征税规定!赚钱纳税,天经地义!商场里卖个红薯赚几毛钱都得交税,卖一套房赚几十万、几百万,不纳税?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谭先生与前两位倒有不同的看法:5年前,假设你用100万买了房,现在价值300万了,你要卖出去,却要收取40多万的税。差价是300万减去100万,却没人提物价飞涨。也许现在的300万还不比原来那100万值钱,所以5年前买房你是小亏,不买则大亏!老百姓赚钱不容易,财产保值增值要收税,但财产贬值了,到哪里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