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实施“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此前,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其中即包含了部分个税改革方案。
2011年3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个税改革引起了全社会高度关注,《草案》透露出来的消息显示,个税起征点将会提高。
但是否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税一直未有明确信息,外界普遍认为,一般按照家庭为主体进行收税将有效降低家庭整体税负压力。
为此,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宪榕、全国人大代表刘玲、全国人大代表程恩富、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等分别在不同场合提出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税。
在刘克崮看来,单独提高个税起征点对减轻百姓负担意义不大,未来应以家庭为单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