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怎么分?
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民法典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更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近日,越秀区登峰街恒福社区法律顾问接到刘女士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咨询,想了解如果与丈夫离婚、房产如何分配的问题。
刘女士称,其与丈夫结婚生活3年,暂未生育。结婚前2年,感情一直很稳定,夫妻相处和睦。后因丈夫事业不顺,遭遇裁员,且由于市场行情不佳,一直未找到满意的工作,在家待业期间,经常乱发脾气,且近期她还发现其丈夫有嫖娼现象。刘女士表示想与丈夫离婚,但其现在所居住的房屋为婚前丈夫父母所购买,想咨询律师,如果其与丈夫离婚,房产会如何分配。
针对刘女士的疑问,顾问律师询问其房产具体情况,得知该房产为结婚前刘女士丈夫的父母为双方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丈夫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此情形属于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故属于刘女士丈夫的个人财产。
律师表示,如果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的,需要格外注意出资金额及登记簿记载人员,对房产分配结果至关重要。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