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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旬老人控诉保姆卷走200万,一审判了:赠与行为无效,全额返还!

    法院认为,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在事后另一方不予追认的情况下,该行为属于一种无权处分,构成对另一方共有财产的侵犯。

    而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沈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对婚内财产并未约定分别所有,故被告沈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被告沈某向被告蒋某转账的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沈某未经原告同意及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两人共同财产赠与被告蒋某,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卢德麟200万元并支付原告卢德麟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家属:执行是关键

    5月10日下午,原告儿媳沈女士告诉记者,5月9日已经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而此刻的心情十分复杂。一方面为看到法律给予的正义感到安慰和满意;另一方面,一审胜诉只是第一步,执行阶段同样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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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光明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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