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能自愿弃缴社保吗?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来看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有的公司
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这种说辞是不对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不代表没有劳动关系!
本文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