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9元演唱会门票退了只剩280元!媒体调查退票“拉锯战”
“消费者退票导致无法及时售出可能给平台造成损失,退票重售也可能增加平台的运营成本,因此建议在售票机制上进行完善,比如候补购票制度,售罄之后继续购票的人就属于候补人员,只要有人退票,那么候补人员就能依次获得该票,如此会减少票方的损失,相应的,也可以降低退费手续费用。”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玉霞说。
向敏建议,尽可能细化退票规则,即使票务平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所售票品的退换政策,也应该分情况制定退票规则,比如不可归责消费者的,全额退票;约定双方均需承担风险的,按照比例退票;属于消费者应当承担的风险,不能退票等。
陈音江则强调,售票实名制在遏制“黄牛”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不可转让带来的退票成本不应由消费者单方面承担。既然要实行购票实名制,作为经营者就应当做好配套的处理措施,考虑到后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如果消费者确实遭遇了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观演的,经营方需要为其提供便利的退票途径。
(文中受访消费者均为化名)
(来源:法治日报)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