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带薪年假,为何休起来那么难?
变相阻挠员工休假
纠纷多发维权困难
记者调查发现,即使有些企业同意员工休年假,也会在休假天数、工作安排等方面给员工另设障碍。“卡”的方式有很多:有公司把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也算在带薪年休假中,重合自动抵消;有公司在员工休年假期间,还不断布置工作任务,要求其远程办公;把员工5天的年休假拆成两半,要求每次最多只能休2.5天;年底未休完年假,公司要求员工补签休假单,假装已休完了年假……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律师接触过不少带薪休假问题:部分用人单位直接用补偿金方式代替给员工休假,直接导致带薪年休假无法实现;部分劳动者为加班费等补偿,主动放弃带薪年休假;销售行业以“底薪+绩效”构成工资的员工,担心带薪休假影响收入,无奈放弃权益等。
记者查找公开资料发现,因带薪年休假未休、休假天数不够、未给经济补偿等原因引发的劳动纠纷多发。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员工未休年假引发的劳动纠纷,法院判决公司向员工支付未过时效的未休年假工资1.3万余元。云南省泸水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例中,张女士之前一直在A公司工作,离职后入职B公司,申请年休假时被以入职本公司不满一年为由拒绝。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4000余元,获法院判决支持。
本文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