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首付 还能拿50万装修钱?多地出现“负首付”买房!还有楼盘买房就送两头猪
王玉臣警告称:“签订虚假合同是违法行为。一方面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的相关规定,没有如实备案;
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骗取高额贷款,违反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涉嫌骗贷,一经发现,银行不会进行放贷,即使已经放贷,往往也会直接解除按揭贷款合同,要求提前偿还全部贷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低首付、垫首付等市场行为,涉嫌突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放大了杠杆,可能会导致未来出现断供和其他金融风险。
“‘0首付’的宣传涉嫌虚假宣传,可能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帅曾向记者表示,宣传的“0首付”实际上并不是真的0首付,而是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可以不来自于自有资金,该首付款是由第三方为购房人提供的借贷资金。“2016年住建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强调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国家是不允许中介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的违法行为。”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