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间,丈夫给情人转账20多万元!被原配一招追回……
承办法官受案后迅速进行了阅卷、审理等,其中关于王某辩称李某于2021年1月通过银行转账给其的15万元是借给其用于开店并约定两年后偿还,系正常民间借贷行为,法官进行了严密地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因未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借贷合意,更没有出具借条、约定利息等,李某也未向王某主张过归还,且与王某事后在与张某短信中自认该款是赠与自相矛盾,因此法院对该抗辩不予采信。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该案中,李某基于与王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向王某转账共计208591.31元,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行为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也未经妻子张某同意,损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且有违公序良俗,故李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本文来源:新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