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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银行董秘也可轻松“捞”千万,这个金融高管“发财”找到新花样



  除了3张在陆某名下的银行卡外,孙某在岳父家阁楼藏了120万,在岳父吕某名下存了100万元,在岳母名下存100万元,在岳母妹妹名下存200万元,在妻子名下存170万元。

  此外,还有50万元存在孙某嫂子常某名下。

  2020年9月,锦州银行成为国有绝对控股的城市商业银行。

  同年10月,因惧怕被组织调查,孙某将陆某通过转账方式给的150万元港币,又通过银行转账退回陆某银行账户。

  法网恢恢2020年11月,孙某经锦州市监察委工作人员带回谈话到案;并于当月20日被采取留置措施。

  根据裁判文书,在孙某被调查前,办案机关已掌屋孙某收受他人钱款的事实,并已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

  一审法院判决,孙某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总和刑期十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孙某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万元及相关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多扣押部分,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孙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6万元由扣押机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给锦州银行。

  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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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尔街见闻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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